籍林录名字的含义
籍林录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籍 林 录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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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历生日 | 2024年 | 12月 | 24日 | 4点 |
农历生日 | 甲辰年 | 冬月 | 廿四日 | 寅时 |
生辰八字 | 甲辰 | 丙子 | 壬戌 | 壬寅 |
五行属相 | 木土 | 火水 | 水土 | 水木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籍】籍字意蕴深远,代表着家族和传承,象征着知识和智慧,预示着人生的精彩和趣味,寓意着人在成长中不断完善自己,同时也代表着高贵的身份和特殊地位。
【林】林这个字寓意非常丰富,代表着繁华盛世、净土仙境、生命力、宁静祥和、学识渊博、友谊永恒等美好寓意,可以用于起名字时表达对未来生活和价值的美好向往。
【录】录这个字意思涵盖了记录、珍藏、表扬、收藏、传承、留存等多个美好寓意,可用于起名寓意。
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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籍 | 籍 | 20 | 木 |
林 | 林 | 8 | 木 |
录 | 録 | 8 | 火 |
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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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21】 | 【28】 | 【24】 | 【17】 | 【44】 |
【木】 | 【金】 | 【火】 | 【金】 | 【火】 |
【大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半吉】 | 【凶】 |
籍林录 天格象素
(明月中天)光风霁月,万物确立,官运亨通,大搏名利。女性不宜此数。 (大吉)
籍林录 天格解析
诗曰:明月光照乐依依,唉如梅花待放时,男人头领女不宜,各个独立有权威。
明月照光,体质刚健之数。(大吉)
基业:天官、太极、文昌、哲学,财库,福禄,首领,君臣,富翁。
家庭:六亲和睦,有中之嗣惠,若女人不为吉,用则破大运。
健康:秋月芙蓉,状年健状、长寿。
含义:风光霁月之象,万物形成自立这势。独立权威,能为首领之运。为人尊仰,享受富贵显荣。路径属渐进发展,中途难免相当苦心,步步而进,宛如登梯一样。立业兴家,大博名利,乃贵重的吉数。因系伟大的首领格,妇女得此数者,反招灾害。按《易经》上观点女性属阴,应从男性,是为先天的补数。如具备首领之运,即妻凌夫之格。阴阳生出暗斗,自然不得安宁,故夫妻难免时常反目,或喜极余庆,且妇德为备,家庭园满,则非夫克妻,妻便克夫,所谓两虎相斗,必无双全者慎之!戒之!
籍林录 地格象素
(掘藏得金)家门余庆,金钱丰盈,白手成家,财源广进。 (大吉)
籍林录 地格解析
诗曰:家门余庆福无疆,子孙繁荣富贵强,白手成家立大业,财源广进智谋全。
家门余庆的金钱丰盈数。(大吉)
基业:大官、福星、文昌、企业,财库、君臣,工商、富贵。
家庭;不依祖业而立身,家庭圆满,兄弟和睦,但应保持无私。
健康:松柏常青,可望长寿。
含义:路途多有崎岖,实为难免。然而策略智谋出众,白手可以成家,财源广进到老愈直,子孙继承余庆的福运。
籍林录 人格象素
(阔水浮萍)遭难之数,豪杰气概,四海漂泊,终世浮躁。女性不宜此数。 (凶)
籍林录 人格解析
诗曰:自豪生离终身苦,遭难不安何可渡,夫妻相克家落薄,结成冤仇造敌城。
豪气生离的行踪无定数。(凶)
基业:天官,将星,官性,学士,红艳。
家庭:亲属多忌怨,兄弟少联络,子女别离。
健康:三才不良者病灾,残疾,发狂,三才善良者无大害。
含义:堪称遭难运,有一种英雄气概,多于波澜起伏,但难逃非难诽谤,时或厄难袭来,而致伤,或丧失配偶,相克子孙,也可能有自幼别亲者,总之大都有祸乱,争论不和、逆难、刑罚等,灾祸相接,终生劳苦。妇女有此数者多陷于为孤寡独身、难成家或家庭不幸的运格。
籍林录 外格象素
(刚强) 权威刚强,突破万难,如能容忍,必获成功。 (半吉)
籍林录 外格解析
诗曰:突破万难权威高,刚性固执如英豪,须事谨慎守和平,可得大功福绵绵。
突破万难的刚柔兼备数。(半吉)
基业:天宫、将星、威武、艺术、文明。
家庭:女性若能教养女德,贤慧者可望园满。
健康:心身健康,可望长寿。
含义:权威刚强,有已无人,以至与人不和,如善于避开此短处,则为大吉。意志坚定,具突破万难的气节是其最大的优点。如过于无理任性,恐反成失败,如果立志勇往向前,必成功而建大业。若陷过刚而变固执,必招厄患,切要警戒。妇女有此数者易流于男性化,如果能涵养女德,存心温和,福禄自然随之。但先天条件弱的妇女,反要用此数为妥。
籍林录 总格象素
成功不佳,基础不稳,易生神经衰弱及呼吸器官疾病等,甚至会发狂自杀,或遭遇横死之祸。 (凶)
籍林录 总格解析
2、性格:个性刚强又固执,常与人争执、纠纷,容易被误解,虽然能克苦耐劳,富进取之心,常从事超过自己能力之事来困扰自己。
3、意志:意志不坚定,有眼高手低之倾向,常有不平不满,但耐性尚佳,能忍受失败的打击。劳多而利少。
4、事业:理想高远而不能得到别人的支持,靠孤军奋斗,辛劳而收获不多。
5、家庭:不听父母意见,为家庭劳苦,夫妻难和睦,子女不受教。
6、姓名测试爱情:男娶好胜好强之妻,常有争吵;女嫁无果断力之夫,婚后难圆满。
7、子女:子女健康活泼,但顽皮而增加不少麻烦。
8、社交:不甚圆满,因好胜顽固容易与人争执,强作自己主张,又有风流之嫌。
9、精神:所谋之事都不称心,精神非常苦闷。
10、财运:纵使有点小成就,就该满足了,财运不佳,应多注重精神修养。不重金钱,有钱就花。
11、健康:易患呼吸系统疾病、神经衰弱、脚疾及外伤。
12、老运:老境孤独,财运不佳,应早作养老准备。
读音:jí |
繁体:籍 |
笔画:20 |
部首:竹 |
籍字是什么意思:籍:书,书册;登记隶属关系的簿册;隶属关系;征收;形容名声很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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籍字详解: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秦昔切【正韻】前歷切,?音踖。【玉篇】書籍。【尚書·序疏】籍者,借也。借此?書以記錄政事,故曰籍。【左傳·昭十五年】王謂籍談曰:昔而高祖,司晉之典籍。 又戸籍。【史記·蕭何世家】高祖入關,何獨先走丞相府,收圖籍,以是具知天下戸口阨塞。 又尺籍,所以書軍令。 又門籍。置牒于門,以案出入。【前漢·元帝紀】令從官給事宮司馬門中者,得爲父母兄弟通籍。【註】籍者,爲尺二竹牒,記其年紀、名字、物色,挂之宮中,案省相應,乃得入也。 又租籍。【管子·國蓄篇】租籍者,所以彊求也。【註】在工商曰租籍。 又籍田。【禮·祭義】天子爲籍千畝,諸侯爲籍百畝。【詩疏】籍之言借也。借民力治之,故謂之籍田。【五經要義】天子籍田以供上帝之粢盛,所以先百姓而致孝享也。籍,蹈也。言親自蹈履于田而耕之也。 又籍籍,語聲也。【前漢·江都易王傳】國中口語籍籍。 又狼籍。【史記·蒙恬傳】此四君者皆爲大失,以是籍于諸侯。【註】言惡聲狼籍,布于諸國。 又姓。晉籍談,漢籍福。 又【正韻】詞夜切,音謝。【前漢·義縱傳】治敢往少溫籍。【註】言無所含容也。 又地名。【史記·秦本紀】靈公十年城籍姑。【括地志】籍姑,在同州韓城縣北三十五里。 又叶檣龠切【左思·詠史詩】陳平無產業,歸來翳負郭。長卿還成都,壁立何廖廓。四賢豈不偉,遺烈光篇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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籍字来源解释:来自唐诗:李显所著《十月诞辰内殿宴群臣效柏梁体联句》运筹帷幄荷时来,职掌图籍滥蓬莱。 |
读音:lín |
繁体:林 |
笔画:8 |
部首:木 |
林字是什么意思:林:长在一片土地上的许多树木或竹子,形容众多的样子,生生不息,旺盛。也指聚集在一起的同类的人或事物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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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字详解:【唐韻】力尋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犂針切【正韻】犂沈切,?音臨。【說文】平土有叢木曰林。徐曰:叢木,故从二木。平土,故二木齊。【詩·小雅】依彼平林。 又野外謂之林。【詩·周南】施于中林。 又山木曰林。【穀梁傳·僖十四年】林屬于山爲麓。 又【周禮·地官·林衡註】竹木曰林,水衡曰衡。 又【爾雅·釋詁】林,君也。 又盛貌。【詩·小雅】有壬有林。 又林鐘,律名。【禮·月令】季夏之月律中林鐘。《周禮》作函鐘。 又羽林,星名。應劭曰:天有羽林,大將軍之星也。林喩若林木,羽翼,鷙擊之意,故以名武官。【前漢·宣帝紀】取從軍死事者之子,養爲羽林軍,號羽林孤兒。 又綠林,荆州山名。【後漢·劉元傳】諸亡命集于綠林。 又姓。【姓譜】殷比干後,避難長林山,因氏。又平王世子林開之後,望出南安。○按《說文》林自爲部,棼、楚等字从之,今倂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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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字来源解释:出自唐代王昌龄的《塞上曲·其一》:蝉鸣空桑林,八月萧关道 |
读音:lù |
繁体:録 |
笔画:8 |
部首:王 |
录字是什么意思:录1、记录、语录;2、记,惦记;3、记载言行事物的册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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录字详解:【唐韻】力玉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龍玉切,?音六。【說文】金色也。 又【玉篇】貝文也。 又【說文】借鈔寫字也。【正字通】謄寫曰錄。 又【集韻】一曰采也。【公羊傳·成九年】錄伯姬也。【註】取也。 又【集韻】記也。【公羊傳·隱十年】春秋錄內而略外。【禮·檀弓】愛之,斯錄之矣。 又【增韻】齒也,總也。【前漢·于定國傳】萬方之事,大錄于君。【註】大錄,總錄也。 又錄事,官名。【職官要錄】總錄衆事。又內錄,錄尚書事也。【晉書·桓溫傳】固讓內錄。 又籍也。【周禮·天官·職幣】皆辨其物,而奠其錄。【註】定其錄籍。 又【正字通】書篇名。梁阮孝緒撰七錄十二卷,一經典,二傳說,三子兵書,四文集,五術伎名內篇,六佛法,七仙道名外篇。趙岐有三輔決錄。陶潛有聖賢羣輔錄。宋諸儒有語錄,名臣言行錄。 又第也。【吳語】今大國越錄。【註】第也。 又目錄,書前總目也。【詩·鄘風·干旟疏】鄕射目錄。 又姓。【正字通】顓頊師錄圖。一曰綠圖。 又【韻會】檢束也。【荀子·修身篇】程役而不錄。 又與麓通。【書·舜典納于大麓傳】麓,錄也。納舜使大錄萬幾之政。 又【字彙補】借作綠。劒名。【荀子·性惡篇】文王之錄。【註】與綠同。以色爲名。 又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盧谷切,音祿。錄錄,不自異也。【史記·平原君傳】公等錄錄。【前漢·蕭何傳】當時錄錄,未有奇節。【註】錄錄,猶鹿鹿。言在凡庶之中也。又【灌夫傳】此特帝在卽錄錄。【註】錄錄,言循衆也。 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良據切,音慮。寬省也。【揚子·太?經】蹛于狴獄,三歲見錄。【王涯說】通作慮。【前漢·雋不疑傳】錄囚徒。【師古註】省錄之,知情狀有冤滯與不。今云慮囚。本錄之去聲。力具切。俗訛遂爲慮,失其原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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录字来源解释:出自宋代洪皓的《江梅引·忆江梅》:此录示乡人者,北人谓之四笑江梅引)天涯除馆忆江梅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