朴与凡名字的含义
朴与凡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朴 与 凡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---|---|---|---|---|
公历生日 | 2025年 | 1月 | 16日 | 22点 |
农历生日 | 甲辰年 | 腊月 | 十七日 | 亥时 |
生辰八字 | 甲辰 | 丁丑 | 乙酉 | 丁亥 |
五行属相 | 木土 | 火土 | 木金 | 火水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朴】朴这个字用于起名时美好的寓意体现出真诚朴实、质朴自然、纯洁善良、满园春色、笑容可掬和 明理正直的含义。
【与】与这个字代表了和谐、平等、合作、敬畏与传承,是一种美好的人际关系与社会心态。
【凡】凡意味着平凡、努力和真诚,鼓励人们珍惜自己所拥有的,尊重他人,超越欲望,预见未来。
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---|---|---|---|
朴 | 樸 | 6 | 木 |
与 | 與 | 3 | 土 |
凡 | 凡 | 3 | 水 |
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---|---|---|---|---|
【17】 | 【30】 | 【17】 | 【4】 | 【33】 |
【金】 | 【水】 | 【金】 | 【火】 | 【火】 |
【半吉】 | 【半吉】 | 【半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吉】 |
朴与凡 天格象素
(刚强) 权威刚强,突破万难,如能容忍,必获成功。 (半吉)
朴与凡 天格解析
诗曰:突破万难权威高,刚性固执如英豪,须事谨慎守和平,可得大功福绵绵。
突破万难的刚柔兼备数。(半吉)
基业:天宫、将星、威武、艺术、文明。
家庭:女性若能教养女德,贤慧者可望园满。
健康:心身健康,可望长寿。
含义:权威刚强,有已无人,以至与人不和,如善于避开此短处,则为大吉。意志坚定,具突破万难的气节是其最大的优点。如过于无理任性,恐反成失败,如果立志勇往向前,必成功而建大业。若陷过刚而变固执,必招厄患,切要警戒。妇女有此数者易流于男性化,如果能涵养女德,存心温和,福禄自然随之。但先天条件弱的妇女,反要用此数为妥。
朴与凡 地格象素
(刚强) 权威刚强,突破万难,如能容忍,必获成功。 (半吉)
朴与凡 地格解析
诗曰:突破万难权威高,刚性固执如英豪,须事谨慎守和平,可得大功福绵绵。
突破万难的刚柔兼备数。(半吉)
基业:天宫、将星、威武、艺术、文明。
家庭:女性若能教养女德,贤慧者可望园满。
健康:心身健康,可望长寿。
含义:权威刚强,有已无人,以至与人不和,如善于避开此短处,则为大吉。意志坚定,具突破万难的气节是其最大的优点。如过于无理任性,恐反成失败,如果立志勇往向前,必成功而建大业。若陷过刚而变固执,必招厄患,切要警戒。妇女有此数者易流于男性化,如果能涵养女德,存心温和,福禄自然随之。但先天条件弱的妇女,反要用此数为妥。
朴与凡 人格象素
(非运) 沉浮不定,凶吉难变,若明若暗,大成大败。 (半吉)
朴与凡 人格解析
诗曰:绝死逢生多危险,投机浮沈受灾殃,处事细虑保安然,若无终生孤独人。
绝境逢生的运路分岐数。(凶)
基业:官星,将星,文昌,豪放,红艳,血支,实厄。
家庭:亲情不亲,夫妻不相合难同白头。
健康:刑罚,外伤,残疾,先天五行为金者可安然。
含义:浮沉不定,凶吉难分。即因其他运的配合,或者成功,或者陷于失败,故有吉运者,成功自至,数理不良者不知不觉之间陷于失败。其不可测,就象开矿探险一样,大成大败,具有侥幸。另外此数也可能有孤独,丧失妻子,短命者。基
朴与凡 外格象素
(四象之数)四象之数,待于生发,万事慎重,不具营谋。 (凶)
朴与凡 外格解析
诗曰:溯体凶变不具整,残废病难兼夭折,破家亡身招灾祸,苦苦之中有孝人。
凶变,身遭凶变的万事休止符。(凶)
基业:美貌、香艳、破家、灾危、劫财;损家业。
家庭:六亲缘薄、兄弟如同画饼,热心相助者少。应看开一些。
健康:衰弱,外伤,皮肤病,夭折病死,发狂病。
含义:属破坏的凶就数,不足不全的灭亡之数。进退不自由,独立乏能力。大多辛苦困难,或者与其他凶运配合而致发狂病死,夭折。或者放浪,破灭,逆难终成废人。但孝子、节妇、怪杰等,也有出自此数者。
朴与凡 总格象素
得祖辈或上级提拔获得意外成功和发展,基础稳固。惟因数理凶,有某种灾祸。 (吉)
朴与凡 总格解析
2、性格:性格坚忍,度量宽宏,具有容人雅量,为人聪明又机智,有随机应变之能力,判断力特别敏锐,是难得的创业人才,耐心处事定能成功发展。
3、意志:意志坚定,为理想坚忍奋斗,但耐力不足,情绪不稳定,常为小事而动怒。
4、事业:凭您的才华及上进心,一定可以闯出一番事业博得名利,凡事多观察确实而行之。
5、家庭:家内大致和睦相处,得配偶助力,共同创立家业,家运昌隆。
6、姓名测试爱情:男娶贤淑持家之妻,婚后和平美满;女嫁才华明理之夫,婚后大致圆满。
7、子女:子女个性较顽强,容易和父母顶嘴,长大后在社会上有所成就,孝敬父母。
8、社交:人缘和社交能力都不错,聪明且反应快,得他人赏识,获得成功发展。
9、精神:表面似乎乐观镇静,精神却常在不安定中,理想过高,心情常有不平不满。
10、财运:财利可得,中年后安然自在,天运五行属水者,晚年失败陷入困境。
11、健康:易患胃肠、肾脏、妇人毛病等。
12、老运:晚景物质不缺,但心情苦闷,天运五行属火时,晚年财源兴旺,事业发展。
读音:pǔ |
繁体:樸 |
笔画:6 |
部首:木 |
朴字是什么意思:朴:没有细加工的木料,比喻不加修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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朴字详解: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?匹角切,音璞。【說文】木皮也。【徐曰】藥有厚朴,一名厚皮,木皮也。【本草別錄】其樹名榛,其子名逐折。 又與樸同。【史記·文帝紀】示敦朴爲天下先。 又【戰國策】范雎曰:鄭人謂玉未理者樸,周人謂䑕未腊者朴。 又【博雅】朴,大也,猝也,離也。 又【正韻】匹各切。又【集韻】匹?切,音踣。義?同。 又【玉篇】普木切,音扑。本也。 又【集韻】披尤切,音䬌。夷姓。【魏志】建安二十年,巴夷王朴胡舉巴夷來附。 又叶蒲沃切,音僕。【陳琳·瑪瑙勒賦】太上去華尚素朴兮,所貴在人匪金玉兮。 考證:〔【本草·別錄】一名逐折。又名樹名榛。〕 謹照原文改其樹名榛,其子名逐折。 (樸)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匹角切,音璞。【說文】作檏。木素也。【徐曰】土曰坏,木曰檏。【書·梓材】旣勤樸斲,惟其塗丹臒。 又凡器未成者,皆謂之樸。【爾雅·釋器】木謂之剫,玉謂之雕。【郭註】皆治樸之名。 又質也。【禮·郊特牲】素車之乘,尊其樸也。 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博木切,音卜。【詩·大雅】芃芃棫樸。【傳】樸,枹木。【箋】白桵相樸屬而生者。【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】察車之道,欲其樸屬而微至。【註】樸屬,猶附著堅固也。 又【集韻】普木切,音扑。【張衡·東京賦】遵節儉,尚素樸。思仲尼之克己,履老氏之常足。 又堅木也。 又【集韻】步木切,音僕。木密也。 又【廣韻】薄胡切,音蒲。樸?,縣名。【前漢·地理志】屬武威郡。 又【唐韻】普故切,音舖。【淮南子·精神訓】明白太素,無爲復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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朴字来源解释:出自两汉王褒的《洞箫赋》:秋蜩不食,抱朴而长吟兮,玄猿悲啸,搜索乎其间 |
读音:yǔ |
繁体:與 |
笔画:3 |
部首:一 |
与字是什么意思:与本义为赐予,施予,给予。还有友好、赞许、参加的意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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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字详解: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正韻】?同與。【說文】賜予也。一勺爲与。【六書正譌】寡則均,故从一勺。 (與)〔古文〕???【廣韻】弋諸切【正韻】弋渚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演女切,?音予。【說文】黨與也。【戰國策】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【註】與,黨與也。【管子·八觀篇】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 又【廣韻】善也。【禮·禮運】諸侯以禮相與。 又【增韻】及也。【易·說卦】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 又許也,從也。【論語】吾與點也。【管子·形勢解】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 又待也。【論語】歲不我與。 又【博雅】如也。【前漢·韓信傳】大王自料,勇悍仁彊孰與項王。【註】師古曰:與,如也。【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】楚王之獵,孰與寡人。 又施予也。【禮·曲禮】與人者,不問其所欲。【周禮·春官·大卜】以邦事作龜之八命,一曰征,二曰象,三曰與。【註】與,謂予人物也。 又助也。【戰國策】吾將深入吳軍,若扑一人,若捽一人,以與大心者也。【註】與,猶助也。 又類也。【周語】夫禮之立,成者爲飫,昭明大節而已,少曲與焉。【註】與,類也,威儀少比類也。 又以也。【詩·召南】之子歸,不我與。【朱註】與,猶以也,以謂挾己而偕行也。 又和也。【戰國策】內?不與,外敵不可拒。【註】?猶亂,與猶和也。 又用也。【詩·唐風】人之爲言,苟亦無與。【傳】無與,弗用也。 又數也。【禮·曲禮】生與來日。【註】與,猶數也。 又語辭。【禮·表記】君子與其有諾責也,寧有已怨。 又容與,閑適貌。【莊子·人閒世】因案人之所感,以求容與其心。【註】以求從容自放,而遂其侈心也。【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】楚王乃弭節,裴回翱翔容與。【註】索隱曰:言自得。 又【正字通】大與,官名,主爵祿之官。 又不與,國名。【山海經】有不與之國,烈姓黍食。 又姓。又【廣韻】羊洳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羊茹切,?音豫。參與也。【正韻】干也。【中庸】夫婦之愚,可以與知焉。【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】國有六職,百工與居一焉。 又縣名。【史記·曹相國世家】參以中涓從,將擊胡陵方與。【註】索隱曰:地理志,二縣皆屬山陽。正義曰:與,音預。 又【正字通】疑慮未決也。通作豫。【前漢·昌邑王傳】楊敞猶與無決。又【陳湯傳】士卒猶與。通作豫。 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羊諸切【正韻】雲俱切,?音余。語辭。【論語】其爲仁之本與。【禮·檀弓】曾子曰:微與。其嗟也可去,其謝也可食。【疏】微,無也。與,語助。 又【詩·小雅】我黍與與,我稷翼翼。【箋】與與,翼翼,蕃廡貌。 又【論語】與與如也。【註】威儀中適貌。 又舒也。【前漢·禮樂志】朱明盛長,旉與萬物。【註】師古曰:敷與,言開舒也。與,弋於反。 又人名。【書·舜典】垂拜稽首,讓于殳斨暨伯與。【傳】殳斨,伯與,二臣名。【釋文】與,音餘。 又山名。同輿。【山海經】敦與之山。【註】按名勝志作敦輿山。【又】苦山之首,曰休與之山。【註】與或作輿。 又【集韻】倚亥切,音欸。与也。◎按說文与訓賜予也,一勺爲与。與訓黨與也。今俗與字通作与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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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字来源解释:出自唐代王勃的《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/ 送杜少府之任蜀川》:与君离别意,同是宦游人 |
读音:fán |
繁体:凡 |
笔画:3 |
部首:几 |
凡字是什么意思:凡凡字本义铸造器物的模子。引申义凡是一切,表示概括;另外也指平常的,不出奇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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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字详解: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符咸切,音帆。【說文】最括也。【玉篇】非一也。【廣韻】常也,皆也。【正韻】大槪也。又【前漢·揚雄傳】請略舉凡。【註】師古曰:凡,大指也。【杜預·左傳序】發凡以言例。又【玉篇】計數也。【前漢·石奮傳】凡號奮爲萬石君。【註】師古曰:凡,最計也。總合其一門,計五人爲二千石,故號萬石君。又最凡,諸凡之最目也。【周禮·天官·司會註】書謂簿書,契其最凡也。【小宰疏】凡要亦是簿書,如今印契,其凡目所最處印之。又輕微之稱。【廣韻】凡,輕也。【孟子】待文王而後興者,凡民也。又國名。在濬州。【春秋·隱七年】天王使凡伯來聘。【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】凡蔣郉茅胙祭周公之胤也。又姓。【韻會】周公凡伯之後。又叶符筠切。【崔駟達旨】高樹靡隂,獨木不林。隨時之宜,道貴從凡。【註】凡,常也。 考證:〔【周禮·天官·司會註】謂簿書,挈其最凡也。〕 謹照原文謂字上增書字。挈字改契字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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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字来源解释:出自清代袁枚的《随园记》:凡江湖之大,云烟之变,非山之所有者,皆山之所有也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