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理法名字的含义
时理法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时 理 法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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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历生日 | 2024年 | 12月 | 22日 | 19点 |
农历生日 | 甲辰年 | 冬月 | 廿二日 | 戌时 |
生辰八字 | 甲辰 | 丙子 | 庚申 | 丙戌 |
五行属相 | 木土 | 火水 | 金金 | 火土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时】时这个字有多种意义,既有关于时间的流转和珍惜,也有关于力量和机会的象征,同时还蕴含着历史文化和时尚潮流的内涵。这使得在起名时,时这个字可以赋予宝宝不同的精神寓意,既可以表达沉稳神秘的气质,也可以呈现年轻时尚的态度和个性。
【理】理这个字寓意非常美好,意味着遵循道德和道理,注重事情的合理性和正确性;能够冷静地分析和解决问题;注重理论和实践的结合;注重事物的有序和规律性;注重表达和理解的清晰性;注重思维和视野的广阔。
【法】法这个字在起名时有着多种美好的寓意,如正义公正、法治社会、医道法律、化解纷争、达成共识和法力无边等,代表着秩序和和谐的特征,是一个寓意丰富的字眼。
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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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 | 時 | 7 | 金 |
理 | 理 | 11 | 火 |
法 | 灋 | 8 | 水 |
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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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11】 | 【22】 | 【21】 | 【10】 | 【31】 |
【木】 | 【木】 | 【木】 | 【水】 | 【木】 |
【大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吉】 |
时理法 天格象素
(旱苗逢雨)万物更新,调顺发达,恢弘泽世,繁荣富贵。 (大吉)
时理法 天格解析
诗曰:挽回家运矣春光,顺调发展财辉煌,温和笃实阴阳合,稳健顺序得人望。
早苗逢雨,挽回家运的春成育数。(大吉)
基业:财星。天佑、暗禄、文昌、技艺、田宅。
家庭:养蜂结蜜,事事和顺,处处温和。
健康:河川永在,可望健康长寿。
含义:享天赋幸运,万事顺利,有得富贵荣誉,再兴家的暗示,得挽回家运平静和顺的最大吉数。
时理法 地格象素
(明月中天)光风霁月,万物确立,官运亨通,大搏名利。女性不宜此数。 (大吉)
时理法 地格解析
诗曰:明月光照乐依依,唉如梅花待放时,男人头领女不宜,各个独立有权威。
明月照光,体质刚健之数。(大吉)
基业:天官、太极、文昌、哲学,财库,福禄,首领,君臣,富翁。
家庭:六亲和睦,有中之嗣惠,若女人不为吉,用则破大运。
健康:秋月芙蓉,状年健状、长寿。
含义:风光霁月之象,万物形成自立这势。独立权威,能为首领之运。为人尊仰,享受富贵显荣。路径属渐进发展,中途难免相当苦心,步步而进,宛如登梯一样。立业兴家,大博名利,乃贵重的吉数。因系伟大的首领格,妇女得此数者,反招灾害。按《易经》上观点女性属阴,应从男性,是为先天的补数。如具备首领之运,即妻凌夫之格。阴阳生出暗斗,自然不得安宁,故夫妻难免时常反目,或喜极余庆,且妇德为备,家庭园满,则非夫克妻,妻便克夫,所谓两虎相斗,必无双全者慎之!戒之!
时理法 人格象素
(秋草逢霜)秋草逢霜,困难疾弱,虽出豪杰,人生波折。 (凶)
时理法 人格解析
诗曰:秋草逢霜不如意,不平不满却难依,逆境挫折意志薄,身世凋零心过劳。
秋草逢霜的斗争数。(凶)
基业:远洋、天乙,君臣,将星、劫赌,市财。
健康:常有暗疾,三好四怯或医短命。
含义;百事不如意,志向半途而废,多属懦弱,正职秋草逢霜之象,困难,病弱无气力,陷孤独,逆境不平常,但也有伟人,豪杰有此数者,不过其人生多波折。
时理法 外格象素
(终结之数)终结之数,雪暗飘零,偶或有成,回顾茫然。 (凶)
时理法 外格解析
诗曰:万事终局万事空,逆难失意逢空亡,病弱短命多暗淡,克夫伤子破家风。
零暗,万业终局充满损耗数。(凶)
基业:天福、文昌、散财、官禄、破危、矢寿。
家庭:家内总是冷眼旁观者多,伤害妻子破镜难圆、百忍者尚可平安。
健康:杀伤刑罚,病弱、灾危、女易风流。心性变态。
含义:境地悲凄,空虚无物,人格有此数者,多灾短命。如同日没,四顾茫茫,神哭鬼嚎凶之象,行万象乏气力,常陷于不如意,凡要求功,因多障碍渐自失败,遂致破家亡户;或者贫困逆难叠至,无眷属之缘,或者自幼失亲,或者病弱,遭难,或者有不测之灾祸;或者犯官府等,难免非业非运。三才配合不得其宜者,大都中年后编进黄泉之籍。然万人中有一二例外,可绝处逢生。
时理法 总格象素
性情温厚平静,一般与同事和朋友的关系好,并具有努力奋斗不屈不挠的精神,若先天条件不忌木者,这是良好配置。若是女性,易陷孤独。 (吉)
时理法 总格解析
2、性格:为人忠厚正直,做事稳健可靠,有计划的头脑,敢作敢当,大致表面温和内性刚强,主观意识过重,容易独断独行,易受到他人的不满与中伤,这点需要改进。
3、意志:意志尚称坚定,不断在追求理想,也有耐性,能克苦耐劳,得到正比的报酬。
4、事业:在稳定中得发展,一生运途平顺,可以一展自已的抱负。不适投机性事业。
5、家庭:圆满幸福,夫妻相敬如宾,任何事情有合理的洽商。
6、姓名测试爱情:男娶有才干之妻,喜欢掌理家中之一切事务。女嫁谦恭之夫,善于安排愉快气氛,使家庭和谐。
7、子女:聪明又孝顺,容易在社会上出人头地,光大门楣。
8、社交: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与欢迎,不论是薪水阶级或自营事业,都能得到提拔与照顾。
9、精神:平日劳心于工作上的计划,但精神上都能得到安慰,保持原则不好高骛远,可永保无忧。
10、财运:可依劳力的程度得到相当的财利,物质生活尚佳。属辛勤中得财之运。
11、健康:容易精神疲劳,筋骨酸痛或胃肠之少许毛病。
12、老运:为名为利,中年前辛勤,老境安然自在,晚年可享清福。
读音:shí |
繁体:時 |
笔画:7 |
部首:日 |
时字详解:〔古文〕旹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市之切【正韻】辰之切,?音蒔。【說文】四時也。【釋名】四時,四方各一時。時,期也,物之生死各應節期而至也。【書·堯典】敬授人時。【傳】敬記天時以授人也。【又】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,以閏月定四時成歲。【禮·孔子閒居】天有四時,春秋冬夏。【淮南子·天文訓】隂陽之專精爲四時。【又】三月而爲一時。 又【韻會】辰也,十二時也。 又【廣韻】是也。【書·堯典】黎民於變時雍。【傳】時,是也。【詩·大雅】曰止曰時,築室于兹。【朱傳】可以止于是,而築室矣。 又【博雅】伺也。【論語】孔子時其亡也,而往拜之。【疏】謂伺虎不在家時而往謝之。 又【博雅】善也。【廣韻】中也。 又地名。【左傳·莊九年】戰于乾時。【註】乾時,齊地。時水在樂安界,岐流旱則竭涸,故曰乾時。 又姓。【廣韻】良吏傳有時苗。《何氏姓苑》云:今鉅鹿人。 又與塒同。【詩·王風】雞棲于塒。【釋文】塒,本亦作時。 又【韻補】叶上紙切。【王粲·七釋】不以志易道,不以身後時。進德修業,與世同理。 又叶側吏切。【屈原·離騷】忳鬰邑余侘傺兮,吾獨窮苦乎此時也。叶下態,態音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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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字来源解释:出自唐代刘长卿的《长沙过贾谊宅》:秋草独寻人去后,寒林空见日斜时 |
读音:lǐ |
繁体:理 |
笔画:11 |
部首:王 |
理字是什么意思:理:意为雕纹理、条理、道理、规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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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字详解:【唐韻】良止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兩耳切【正韻】良以切,?音里。【說文】治玉也。【徐曰】物之脈理,惟玉最密,故从玉。【淮南子·覽冥訓】夏桀之時,金積折廉,璧襲無理。【註】用之煩數,皆鈍而無文。 又【說文徐註】治玉治民皆曰理。【書·周官】論道經邦,燮理隂陽。【前漢·循吏傳】政平訟理。 又【玉篇】正也。【左傳·成二年】先王疆理天下。【註】理,正也。 又【玉篇】道也。【廣韻】義理。【易·繫辭】易?而天下之理得矣。【史記·平原君傳】謂公孫龍曰:公無復與孔子高辨事也。其人理勝於辭,公辭勝於理,辭勝於理,終必受詘。【皇極經世】天下之數出於理,違理則入於術,世人以數而入於術,故失於理也。 又性也。【禮·樂記】天理滅矣。【註】理,猶性也。 又條理也。【易·繫辭】俯以察於地理。【疏】地有山川原隰,各有條理,故稱理也。又【說卦】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。【禮·中庸】文理密察。【朱註】理,條理也。 又【禮·樂記】理發諸外,而民莫不承順。【註】理,容貌之進止也。 又【玉篇】文也。【前漢·周勃傳】縱理入口。【唐書·太宗紀】本心不正,則脈理皆斜。 又【增韻】膚肉之閒爲湊理,以其有脈理也。【禮·內則】薄切之,必絕其理。【杜甫詩】肌理細膩骨肉勻。 又分也。【禮·樂記】樂者,通倫理者也。【註】理,分也。【釋文】分,扶問反。 又賴也。【孟子】大不理於口。 又【廣韻】料理。【晉書·桓冲傳】冲謂徽之曰:?在府日久,當相料理。 又【韻會】治獄官曰理。【禮·月令】孟秋之月,命理瞻傷,察創視折。【註】理,治獄官也。【史記·循吏傳】李離者,晉文公之理也。 又媒也。【屈原·離騷】解佩纕以結言兮,吾令蹇修以爲理。【註】使古賢蹇修而爲媒理也。五臣云:令蹇脩爲媒,以通辭理。 又姓。【五音集韻】臯陶爲大理,因官氏焉,殷有理徵。 又紙名。【博物志】南海以海苔爲紙,其理倒側,故名側理。 又【正字通】大理,古滇夷國名。自唐始通中國,歷蒙趙楊段四姓,俱僭稱帝。至元始臣服中國,稱總管,及明而亡,改爲大理府,屬雲南。 又與李通。【左傳·昭十三年】行理之命。【註】使人也。【周語】行理以節逆之。賈逵註小行人也。孔晁註亦作李。【前漢·天文志】騎官左角曰理。【史記·天官書】作李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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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字来源解释:出自宋代夏竦的《鹧鸪天·镇日无心扫黛眉》:临行愁见理征衣 |
读音:fǎ |
繁体:灋 |
笔画:8 |
部首:氵 |
法字是什么意思:法:指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的法律、行为规则。也可以是指佛家的道理或者技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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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字详解:〔古文〕佱灋?【唐韻】方乏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弗乏切,?翻入聲。【爾雅·釋詁】法,常也。【釋名】法,偪也。偪而使有所限也。【禮·月令】乃命太史守典奉法。【註】法,八法也。 又制度也。【禮·曲禮】謹修其法而審行之。 又禮法也。【孝經·卿大夫章】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。 又?法也。【書·呂?】惟作五虐之?曰法。 又象也。【文心雕龍·書記篇】申憲述兵,則有律令法制。法者,象也。兵謀無方,而奇正有象,故曰法。 又效法也。【易·繫辭】崇效天,?法地。 又執法,星名。【史記·天官書註】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,廷尉之象。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,御史大夫之象。 又姓。【後漢·法雄傳】齊襄王法章之後。 又【韻補】叶敷弗切,音拂。【揚子·太?經】陽氣高縣厥法,物仰其墨,莫不被則。 又叶芳未切,音廢。【歐陽修銘】奕奕明堂,萬邦從祀,豈無臣工,爲予執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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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字来源解释:出自魏晋向秀的《思旧赋》:然嵇志远而疏,吕心旷而放,其后各以事见法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