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安抗辩权

更新时间:2024-12-19 22:05:01

不安抗辩权的词语属性

拼音bù ān kàng biàn quán
拼音字母bu an kang bian quan
拼音首字母bakbq

不安抗辩权的百科含义

不安抗辩权,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,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难以给付之虞时,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为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,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。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,促使对方履行义务。